送心意

文文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4-05-20 15:53

年末时,“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理论上不应该有余额。 
 
具体来说,对于“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的处理,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借方余额:如果年末该科目呈现借方余额,说明本年度的金融商品转让产生了损失,且这部分损失不能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进行抵减。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将借方余额转出,通常会借记“投资收益”等科目,并贷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 
    贷方余额:如果呈现贷方余额,则表示有应缴税额,需要将该税额转入销项税额科目中进行正常的税务申报和缴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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