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下,被分立企业未超过法定弥补期限的亏损额可按分立资产占全部资产的比例进行分配,由分立企业继续弥补。老师这个怎么理解?能举个例子吗?
答: 同学你好 比如 甲企业,分立为乙企业和丙企业 甲企业亏损100万元,净资产50万元 乙企业分的净资产30万元,丙企业净资产20万元
是不是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的话,被合并企业的亏损就可以在合并企业结转弥补了?
答: 您好,对的,那样就可以了这个
报考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对学历有什么要求?
答: 报名中级资格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什么是一般性税务处理,什么是特殊性税务处理
答: 一般性税务处理与特殊性税务处理 从税收方面分析,对于合并方来说,主要是一种支付行为,所以一般不涉及税收问题(非货币性资产支付一般需要视同销售);对于被合并方来说,企业被合并注销后,企业资产被兼并转移,企业股东获得收入,因此,被合并企业涉及资产转移的税收问题。财税〔2009〕59号文件第四条第四项规定,企业重组,除符合本通知规定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的外,按以下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1)合并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定接受被合并企业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 (2)被合并企业及其股东都应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