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2017年2月成立的,现都是认缴制,如果说:公司章程中列明,股东首次出资金额200万元,出资期限2017.12.30,那就表明股东应在2017.12.30日前就将200投到公司来,其中的出资期限是由股东自己约定的认缴期限,虽可将时间约定2年以上,但当时成立时如果自己约定在2017.12.30了就应按这个时间执行,如果不在2017.12.30这个期内将资金投到公司有什么影响吗(成立公司时老板以为又不验资,认缴可以不缴,认多少都没关系)
木子
于2018-04-24 11:35 发布 1939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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