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份公司收到一笔货款,汇款人为王某,而合同签订人为李某,现在客户要求发票开给某合作社,这样可以吗?若不可以,该如何处理?如果将合同签订人改为某合作社,在合同中约定付款方王某的个人信息,能否将发票开具给合作社?
空心菜
于2018-04-26 01:06 发布 643次浏览
- 送心意
方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主要得按合同实质进行判断,按你后面写的重新更改合同当然是没问题。
2018-04-26 06:28:23
同学,你好A普通动产:交付>付款>合同成立时间。
2024-05-31 19:02:33
您好,学员您对此题哪个选项不理解?我认为答案是B、C选项。
2019-07-10 11:33:54
您好,开居间服务费的发票就可以税率6%。
2022-05-18 14:21:32
非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在无公司授权时,无权代表公司对外订立合同。除非构成表见代理,所签订的合同对公司不发生法律效力。
2022-06-02 08:4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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