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关于生产企业退税申报问题,我在一个单位前任在5月份申报出口退税,把申报明细表中的业务类型选为视同-39号所列,退税款已下来了,SW人员,打电话来说,这个业务类型错了,让六月份的时候冲减掉,7月份的时候再重新申报。这个怎么操作,有流程吧?
生活阳光
于2024-06-03 20:00 发布 183次浏览
- 送心意
薇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24-06-03 21:07
你好,参考一下这个流程看看,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选择“货物劳务及服务退税申报——明细数据采集——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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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二)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货物到岸价+海关实征关税和消费税
(三)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的计算
1、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2、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根据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期末留抵税额”确定。
2021-07-28 10:33:57
你好,参考一下这个流程看看,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选择“货物劳务及服务退税申报——明细数据采集——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
2024-06-03 21:07:45
您好
是因为离线版中录入的社会信用代码与税务局留存的社会信用代码不一致导致的
2021-03-25 11:22:04
您好
目前,我国对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的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税法上,对“免、抵、退”税办法有三步处理公式:
1、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售货物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当期留抵税额;
2、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
3、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会计上,实行“免、抵、退”政策的账务处理也相应有三种处理办法。
1、应纳税额为正数,即免抵后仍应缴纳增值税,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即没有可退税额(因为没有留抵税额)。此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应纳税额为负数,即期末有留抵税额,对于未抵顶完的进项税额,不做会计分录;当留抵税额大于“免、抵、退”税额时,可全部退税,免抵税额为0。此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收补贴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3、应纳税额为负数,即期末有留抵税额,对于未抵顶完的进项税额,不做会计分录;当留抵税额小于“免、抵、退”税额时,可退税额为留抵税额,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留抵税额。此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收补贴款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019-07-11 16:45:47
是的没错, 是这样的
2022-06-20 15:5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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