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24-06-07 07:50

需要分别计算营改增前后的税费情况,并假设一些税率和费用标准(因为实际税率和费用标准可能会随时间变化)。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几个概念:

营业税:在营改增之前,供水单位需要缴纳营业税。营业税的税率通常为营业额的一定比例。
水资源费:这是供水单位为了使用水资源而需要支付的费用,不是税,但通常与用水量相关。
增值税:营改增后,供水单位需要缴纳增值税。增值税是基于增值额(即销售额减去成本)的税。
水资源税:这是营改增后,将水资源费改为税收的一种形式,但具体的税率和计算方式可能因地区而异。
营改增前
营业税:假设营业税税率为5%(仅为示例,实际税率可能不同),则营业税 = 营业额 × 税率 = 1000万元 × 5% = 50万元。
水资源费:假设每立方米的水资源费为1元(仅为示例),则水资源费 = 用水量 × 每立方米费用 = 1000m³ × 1元/m³ = 1000元(或0.1万元)。
营改增后
增值税:增值税的计算相对复杂,但我们可以使用简化的方法来估算。假设供水单位的增值率为10%(仅为示例),则增值额 = 营业额 × 增值率 = 1000万元 × 10% = 100万元。增值税税率通常为6%(仅为示例),则增值税 = 增值额 × 税率 = 100万元 × 6% = 6万元。

注意:这里我们假设了增值率和增值税税率,但实际情况中,供水单位的增值额和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可能会有所不同。

水资源税:假设水资源税的税率与水资源费相同,即每立方米1元(仅为示例,实际税率可能不同),则水资源税 = 用水量 × 每立方米税率 = 1000m³ × 1元/m³ = 1000元(或0.1万元)。
比较营改增前后
营改增前税费总额 = 营业税 + 水资源费 = 50万元 + 0.1万元 = 50.1万元。
营改增后税费总额 = 增值税 + 水资源税 = 6万元 + 0.1万元 = 6.1万元。

从上面的计算可以看出,营改增后供水单位的税费总额有所减少(仅为示例,实际情况可能不同)。这主要是因为增值税是基于增值额征收的,而营业税是基于营业额征收的,通常增值额会小于营业额。

至于水资源费改税后的变化,从上面的计算中可以看出,如果水资源税的税率与水资源费相同,那么对供水单位来说,税费总额的变化并不大。但需要注意的是,水资源税是一种税收,具有更强的法律约束力和征收力度,而水资源费则可能更灵活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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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分别计算营改增前后的税费情况,并假设一些税率和费用标准(因为实际税率和费用标准可能会随时间变化)。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几个概念: 营业税:在营改增之前,供水单位需要缴纳营业税。营业税的税率通常为营业额的一定比例。 水资源费:这是供水单位为了使用水资源而需要支付的费用,不是税,但通常与用水量相关。 增值税:营改增后,供水单位需要缴纳增值税。增值税是基于增值额(即销售额减去成本)的税。 水资源税:这是营改增后,将水资源费改为税收的一种形式,但具体的税率和计算方式可能因地区而异。 营改增前 营业税:假设营业税税率为5%(仅为示例,实际税率可能不同),则营业税 = 营业额 × 税率 = 1000万元 × 5% = 50万元。 水资源费:假设每立方米的水资源费为1元(仅为示例),则水资源费 = 用水量 × 每立方米费用 = 1000m³ × 1元/m³ = 1000元(或0.1万元)。 营改增后 增值税:增值税的计算相对复杂,但我们可以使用简化的方法来估算。假设供水单位的增值率为10%(仅为示例),则增值额 = 营业额 × 增值率 = 1000万元 × 10% = 100万元。增值税税率通常为6%(仅为示例),则增值税 = 增值额 × 税率 = 100万元 × 6% = 6万元。 注意:这里我们假设了增值率和增值税税率,但实际情况中,供水单位的增值额和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可能会有所不同。 水资源税:假设水资源税的税率与水资源费相同,即每立方米1元(仅为示例,实际税率可能不同),则水资源税 = 用水量 × 每立方米税率 = 1000m³ × 1元/m³ = 1000元(或0.1万元)。 比较营改增前后 营改增前税费总额 = 营业税 + 水资源费 = 50万元 + 0.1万元 = 50.1万元。 营改增后税费总额 = 增值税 + 水资源税 = 6万元 + 0.1万元 = 6.1万元。 从上面的计算可以看出,营改增后供水单位的税费总额有所减少(仅为示例,实际情况可能不同)。这主要是因为增值税是基于增值额征收的,而营业税是基于营业额征收的,通常增值额会小于营业额。 至于水资源费改税后的变化,从上面的计算中可以看出,如果水资源税的税率与水资源费相同,那么对供水单位来说,税费总额的变化并不大。但需要注意的是,水资源税是一种税收,具有更强的法律约束力和征收力度,而水资源费则可能更灵活一些。
2024-06-07 07:50:18
基本在5%左右
2017-07-07 09:28:31
你好,是11%
2017-04-20 18:01:28
你好,年应税服务超过500万以上为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可去税局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具体按国税的认定为准
2016-06-22 17:18:51
根据《关于在北京等 8 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附件 1 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海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11 年第 65 号)》规定:一、试点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 500 万元的,除本公告第二、三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是指试点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 12 个月的经营期内,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的累计销售额,含免税、减税销售额。 《交按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 〔2011〕111 号)第一条第(三)项确定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其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二、已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兼有应税服务的试点纳税人,不需重新申请认定,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三、……四、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 500 万元以及新开业的试点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试点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一)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二)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2017-06-14 10: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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