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20X2年母公司甲将成本为8 000元的商品销售给子公司乙,售价为10 000 元。乙公司当期对集团外销售其中的40%,售价为4 800元 其余60%形成期末存货,其成本为6 000元。甲公司和乙公司的所得税税率均为25%。 要求:编制甲公司合并工作底稿上的相关调整与抵销分录。
热心的鲜花
于2024-06-06 17:17 发布 385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4-06-06 17:19
1.抵销内部销售收入和内部销售成本由于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商品,因此在合并财务报表中需要抵销这部分内部销售收入和成本。
借:营业收入 10,000元
贷:营业成本 10,000元
1.抵销存货中包含的未实现利润由于乙公司期末存货中包含与甲公司内部交易相关的未实现利润,需要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抵销这部分利润。
借:营业成本 1,200元
贷:存货 1,200元
1.所得税影响(如果考虑递延所得税)由于未实现利润在个别公司财务报表中已计算了所得税,但在合并财务报表中需要抵销,因此可能需要考虑递延所得税的影响。但是,在这个例子中,我们假设不考虑递延所得税,因此不需要额外的所得税分录。
如果考虑递延所得税,并且假设所得税税率为25%,则需要编制以下递延所得税分录: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300元 (1,200元 × 25%)
贷:所得税费用 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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