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24-06-07 13:39

甲公司换出的非专利技术,其成本为160万元,累计摊销为30万元,因此其账面价值为130万元(160万元 - 30万元)。但由于非专利技术的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计量,我们在计算时不直接使用其公允价值。
乙公司换出的商品,其成本为144万元,公允价值为200万元。甲公司将该商品作为存货处理。
此外,甲公司还收到了乙公司支付的28.4万元现金。
现在,我们可以按照公允价值模式进行会计分录:
  1.甲公司换出非专利技术(不直接计算公允价值,但记录增值税销项税额):增值税销项税额 = 200万元 × 6% = 12万元(因为换入商品的公允价值为200万元,增值税税率6%)会计分录:借:库存商品 200万元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2万元银行存款 28.4万元累计摊销 30万元营业外支出/资产处置损失(差额) (计算后填写)贷:无形资产 160万元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不涉及)银行存款(不涉及)营业外收入/资产处置收益(差额,如有)
  2.计算差额:由于差额为正数,说明甲公司在交易中获得了额外的收益,这部分收益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换入商品的总价值 = 200万元(公允价值) + 12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 = 212万元换出非专利技术的账面价值 = 130万元现金收入 = 28.4万元差额 = 212万元 - 130万元 - 28.4万元 = 53.6万元完善会计分录(填写差额部分):营业外收入 = 53.6万元会计分录(已完善):借:库存商品 200万元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2万元银行存款 28.4万元累计摊销 30万元营业外支出/资产处置损失 0万元(因为没有减值)贷:无形资产 160万元营业外收入 5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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