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17年申请高新企业,18年2月补助已经下来。我5月31号前申报的汇算清缴,是否一定要填A107041《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公司15年成立,到现在都是亏损,之前报的申报都是亏损。亏损的情况下是否要填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呢
huahualiu
于2018-04-27 14:19 发布 2676次浏览
- 送心意
王晶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18-04-27 14:21
你好,要填写这个表,企业亏损的情况下也要填写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府对这块有补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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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要填写这个表,企业亏损的情况下也要填写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府对这块有补助的
2018-04-27 14:21:57
您好,填写21年满足即可
2022-05-19 18:12:40
你好; 是的; 这个表正常要填写的
2022-05-13 09:55:17
全国性政策
税收优惠政策如下:
1、企业所得税优惠10%
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减免10%,按照15%征收。
例:企业净利润是100万,非高新企业需要缴纳25万的企业所得税(非高新技术企业为25%),而高新企业需要缴纳15万(高新企业减免10%,按照15%征收)。
2、研发费用可用来抵税,而且抵税比例比普通企业高75%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可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进行加计扣除;即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将研发费用的175%在税前进行扣除,减少纳税。而高新技术企业正好是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范围内。(该政策适用于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地方性政策
除了全国性的税收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还可以享受地方性的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北京(各地情况不同)
(1)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及管理人才可以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2)北京市企业高管及技术骨干,同时取得北京市区域内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学士以上学位者,可直接申办北京市户口。
一、对2019年度申报高企认定的企业进行现场核实
根据《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方案(2018-2020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申报认定(含重新认定)高企的现场审核工作,委托专业机构委派专家组对2019年度申报高企认定的企业开展现场核查。现场重点核查以下企业:(1)2018年营收低于500万元(含500万元)的企业;(2)2018年从业人员小于10人(含10人)的企业;(3)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或研发场所不在我区的企业;(4)过去三年纳税申报表未体现研发费的企业。对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有关要求的企业,我区将按照有关规定不予推荐。
2019-12-21 19:04:07
你好同学
汇算时多一个高新技术企业的表同学。
2020-04-23 13: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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