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请帮忙看看甲方、乙方货币出资的金额部分是否有计算正确?乙方:15.3%股权的货币出资义务_10.2 万元,对吗?甲方: 35.7%股权的货币出资义务 23.8 万元,对吗?1万元1股,其中32%的由另外丙方持有。这样算前提条件是总100股,这是啥意思呀?
阳光
于2024-06-12 13:56 发布 114次浏览
- 送心意
敏敏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24-06-12 16:32
甲方出资情况:
甲方持有控股公司70%的股权,间接持有实体运营公司47.6%股权(68%*70%)。
其中35.7%股权(51%*70%)以货币的方式出资。23.8万元 / 35.7% = 23.8万元 / 0.357 ≈ 66.67万元/100股 = 0.6667万元/股这意味着每股的价格约为0.6667万元。甲方的货币出资金额23.8万元是正确的。
乙方出资情况:
乙方持有控股公司30%的股权,间接持有实体运营公司20.4%股权(68%*30%)。
其中15.3%股权(51%*30%)以货币的方式出资。
5.1%股权以前期工作知识产权形式已完成出资义务。
货币出资义务为10.2万元。
同样地,我们计算乙方货币出资的每股价格:10.2万元 / 15.3% = 10.2万元 / 0.153 ≈ 66.67万元/100股 = 0.6667万元/股这与我们之前为甲方计算出的每股价格一致,因此乙方的货币出资金额10.2万元也是正确的。关于“总100股”的说明:
协议中提到“1万元1股,其中32%的由另外丙方持有”。这意味着整个公司的股权被等分为100股,每股价值1万元。
甲方和乙方加起来持有68%的股权(47.6% + 20.4%),剩余的32%股权由丙方持有。
综上所述,甲方和乙方的货币出资金额都是正确的,且“总100股”的说明是为了明确公司股权的分配和计算方式
11.9%股权(剩余部分)以前期工作知识产权形式已完成出资义务。
货币出资义务为23.8万元。
由于1万元1股,我们可以计算出甲方货币出资的每股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