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岳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2018-04-29 10:02

对方作废发票属于违规。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娥子 追问

2018-04-29 10:06

老师,是我认证时没根据手上的抵扣联来,认证后才发现手上没有。我这两天又联系不上对方,如果对方不知道作废了怎么办

岳老师 解答

2018-04-29 10:13

如果对方已经作废,您必须转出。

娥子 追问

2018-04-29 10:15

那样相当我的进项少了,要多交税是吗

岳老师 解答

2018-04-29 10:48

对方既然已经作废,则相当于没有这张发票。既然没有发票,则没有抵扣。

娥子 追问

2018-04-29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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