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小菲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4-06-20 13:51

同学,你好

要申报的

追问

2024-06-20 13:51

怎么申报,汇报才涉及申报吗。这个不是不需要缴税吗,申报在哪里体现。

小菲老师 解答

2024-06-20 13:52

同学,你好

所得税汇算清缴投资收益如何填列
一、A105030《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填报说明
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发布)(以上四项简称“新金融准则”)的纳税人,若投资收益的项目类别不为本表第1行至第8行的,则在第9行“九、其他”中填报相关会计处理、税收规定,以及纳税调整情况。
1.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持有投资项目,会计核算确认的投资收益。
2.第2列“税收金额”:填报纳税人持有投资项目,按照税收规定确认的投资收益。
3.第3列“纳税调整金额”:填报纳税人持有投资项目,会计核算确认投资收益与税收规定投资收益的差异需纳税调整金额,为第2-1列金额。
4.第4列“会计确认的处置收入”:填报纳税人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投资项目,会计核算确认的扣除相关税费后的处置收入金额。
5.第5列“税收计算的处置收入”:填报纳税人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投资项目,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的扣除相关税费后的处置收入金额。
6.第6列“处置投资的账面价值”:填报纳税人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的投资项目,会计核算的处置投资的账面价值。
7.第7列“处置投资的计税基础”:填报纳税人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的投资项目,按税收规定计算的处置投资的计税金额。
8.第8列“会计确认的处置所得或损失”:填报纳税人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投资项目,会计核算确认的处置所得或损失,按第4-6列金额填报(损失以“-”号填列)。
9.第9列“税收计算的处置所得”:填报纳税人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投资项目,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的处置所得,按第5-7列金额填报。
10.第10列“纳税调整金额”:填报纳税人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投资项目,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需纳税调整金额,按第9-8列金额填报。
11.第11列“纳税调整金额”:填报第3+10列金额。
二、A105000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填报说明
第4行“(三)投资收益”:根据《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30)填报。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表A105030第10行第1+8列的合计金额。第2列“税收金额”填报表A105030第10行第2+9列的合计金额。若表A105030第10行第11列≥0,第3列“调增金额”填报表A105030第10行第11列金额。若表A105030第10行第11列<0,第4列“调减金额”填报表A105030第10行第11列金额的绝对值。

追问

2024-06-20 13:53

汇算才涉及申报吗?是不是免税,哪里体现这个申报的信息

追问

2024-06-20 13:57

这个因股东是企业而收到的分红收益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菲老师 解答

2024-06-20 14:10

同学,你好
是不缴纳所得税,但你要申报

A107010 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
(4+5+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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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税务稽查人员在对A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与自然人陈某组成一家合伙企业B。2013年合伙企业B投资于C公司并分回税后收益100万元。当年末,合伙企业B将100万元的收益根据约定平均分配给各投资人,每个投资人分得50万元。A公司认为,从合伙企业分得的50万元利润是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故而没有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160; 对此,稽查人员表示,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的规定,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63号)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160; 因此, A公司分回的50万元,不属于免税的投资收益,应并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7-05-29 10:03:03
这些都是被投资方已经缴纳过企业所得税,投资方取得后不在缴纳,否则重复了。
2021-05-15 05:21:20
你好,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是免征所得税的
2017-04-22 09:21:44
不属于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免征企业所得税。要直接投资居民企业。 要交企业所得税
2018-10-17 11:50:53
你好! 纳税调整,一般是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才考虑的 (不过,季度申报填写也可以的)
2020-07-27 12:3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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