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由于公司提出要解散,主动和我解除劳动关系,我在规定时间内与接交人交接了会计凭证,账簿,财务负责人等相关事项,并在第三人监交的情况下,签了资料交接单,但是过了几天后,接交人员说我会计凭证内缺少付款回单、审批票据,又要求我把原始凭证拿回去。这种情况我需要回应么?
我是赵大锤
于2024-06-20 19:45 发布 150次浏览
- 送心意
廖君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律师从业资格,税务师,中级经济师
2024-06-20 19:47
您好,公司的补偿协议之类都给您了么,给了就不用理会他,就说已经交接好了,我们都签过字的,以字据为准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我是赵大锤 追问
2024-06-20 19:49
我是赵大锤 追问
2024-06-20 19:51
廖君老师 解答
2024-06-20 19:53
我是赵大锤 追问
2024-06-20 19:55
廖君老师 解答
2024-06-20 19:57
我是赵大锤 追问
2024-06-20 19:59
廖君老师 解答
2024-06-20 20:02
我是赵大锤 追问
2024-06-20 20:06
廖君老师 解答
2024-06-20 20:08
我是赵大锤 追问
2024-06-20 20:16
廖君老师 解答
2024-06-20 20:18
我是赵大锤 追问
2024-06-20 20:20
廖君老师 解答
2024-06-20 20:22
我是赵大锤 追问
2024-06-20 20:30
廖君老师 解答
2024-06-20 2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