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8-05-02 10:52
你好,据实申报了就没有扣除限额的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据实申报了就没有扣除限额的
2018-05-02 10:52:09
同学你好
可以抵扣的哦
2020-10-23 13:10:47
这个需要看你企业实际情况
涉及增值税,附加税,所得税。
具体税还要看你的进项有多少
2019-09-12 10:11:46
你好 记营业外支出
企业支付给员工工伤医疗2113赔偿的税前扣除5261
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4102条例》及《企业所得税税前扣1653除办法》之规定,企业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支出可以税前扣除,并明确规定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企业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税前扣除,但是对于职工工伤药费及赔偿款是否可以税前扣除并未作出明确规定。各地税务机关在实践中也做出了不同的规定,如《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穗地税发[2004]220号)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工伤事故,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属于医疗费用的,在“应付福利费”中开支,不得在税前扣除;纳税人在生产经营中作为责任人而向服务对象或者第三方(如客运企业对承运的旅客、施工企业在露天施工时对过路行人的伤害等)支付的赔偿款,可以在税前扣除;与生产经营无关的,不得在税前扣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认定工伤的关键在于是否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因此我们认为,企业为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职工工伤药费即赔偿款属于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支出,并非一般意义上的福利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
2020-07-09 09:42:43
建筑公司(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建筑工程发票,交个税,是地方税局针对建筑工地临时人员征收的个税,为了简化,直接按建筑工程发票金额做为计税依据核定征收了个税。
2022-06-12 09: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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