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实缴资本有过渡期! 1、依照公司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设置三年过渡期,自2024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2、公司法施行前设立的公司出资期限超过公司法规定期限的,应当在过渡期内进行调整。 3、公司法施行前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2027年7月1日起剩余出资期限不足五年的(意思是认缴的出资期限在2032.6.30前),无需调整出资期限;剩余出资期限超过五年的,应当在过渡期内将剩余出资期限调整至五年内(意思是把认缴期调整截止到2032.6.30)。 老师,这个政策如果是企业过了认缴期和没过认缴期,现在分别要怎么处理,谢谢
酱酱
于2024-06-26 16:24 发布 904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4-06-26 16:28
根据上述政策,对于新《公司法》施行前设立的公司,在认缴期限和实缴资本方面有以下处理方式:
未过认缴期的公司:如果公司的认缴期限尚未到期,并且剩余出资期限不足五年(即认缴的出资期限在2027年6月30日前),则无需调整出资期限。但公司应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剩余出资期限内按时缴纳出资。
已过认缴期的公司:如果公司的认缴期限已经到期,或者剩余出资期限超过五年(即认缴的出资期限在2027年6月30日后),则公司应当在过渡期内(2024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将剩余出资期限调整至五年内(即2027年6月30日前)。公司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减资手续等方式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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