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1.入职新公司,看到今年税局责令限期更正通知书,2015.09-2016.4有税款未申报。同时有对这件事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前的纳税申报需要做不?
优雅的柚子
于2024-07-05 15:46 发布 143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4-07-05 15:49
尽管有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但对于 2015.09 - 2016.4 期间未申报的税款,仍应当按照税局的要求进行纳税申报。
即使未受到行政处罚,依法履行纳税申报义务是企业和个人应尽的责任。及时补充申报可以使公司的税务情况合规化,避免可能产生的后续问题和潜在风险。
例如,如果不进行补充申报,税局可能会加强对公司的税务监管,增加未来税务检查的频率和深度,甚至可能影响公司的纳税信用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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