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18-05-05 14:29

您好,企业所得税就地缴纳指的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独立核算的。如果总公司申请了汇总申报的话,可以在总公司进行申报,再分配缴纳了。

孙悟空 追问

2018-05-05 14:44

王老师您好!又来请教您了。 我单位是总分公司,下设的分公司有跨县的  也有非跨县的 全都有营业执着,备案的时候备的非独立核算。那么 1、是不是非跨县的分支机构可以选择就地缴纳  也可以选择非就地缴纳 (结果是一样的,就算缴纳也在同一个税局)?2、跨县的一般要选择就地缴纳对吗?  3、有没有规定什么样的分支机构必须要就地缴纳?  4、我在国税局的内网上看到总公司下设的13个分公司的信息,但是实际申报过程中发现跨县的分支机构默认全是独立核算。这种情况是不是总公司填写分配表的时候就要刨除跨县的那几个分支呢?  如果刨除了之后  总公司税局这边显示的是不是我有4个跨县的分支未填写而产生预警?   不好意思老师,问题太多了,麻烦您看看帮忙解惑,不胜感激!

王雁鸣老师 解答

2018-05-05 14:50

您好,欢迎提问,1、是的,2、对的。3、没有备案非独立核算的,跨县的分支机构,有营业执照的,必须就地缴纳。4、是的,"如果刨除了之后 总公司税局这边显示的是不是我有4个跨县的分支未填写而产生预警?"这句话没明白,麻烦您再描述一下,谢谢。

孙悟空 追问

2018-05-05 14:58

上面第4个问题 总公司填分配表那就应该是 填列13个分支机构的名称税号,三权比重这里只有不跨县的9个分支有数据并且参与分配,而跨县那4个填写0 不参与分配 是这样吗?

王雁鸣老师 解答

2018-05-05 15:00

您好,是的。

孙悟空 追问

2018-05-05 15:04

好的 明白,谢谢王老师!!

王雁鸣老师 解答

2018-05-05 15:07

您好,不客气,祝您学习进步,工作顺利,麻烦给个五星评价,老师回答您的问题将会更加用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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