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而与其签定的合同,被代理人不予追认,物权上不属于第三人,合同效力上怎样,合同有效吗?如果第三人是善意的,被代理人仍不追认,物权上应是第三人的,合同效力如何?在签定之后是效力待定合同,被代理人不追认后,合同是无效合同吗?
追梦
于2018-05-08 08:27 发布 1396次浏览
- 送心意
江老师
职称: 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第一个问题:合同无效。
第二个问题:合同有效。
第三个问题,属于效力待定合同,被代理人不追认,视情况确认合同的效力。可能有效,可能无效
2018-05-08 17:35:53

这个选D的了。。。。
2018-07-02 06:52:01

是的。同学。不追认就是无效 的
2019-06-12 22:22:32

你好,比如说我说是香奈儿的代理商,卖货给您,事后你发现我不是香奈儿的代理商,但是香奈儿追认说我是她的代理商,那么我们之前的合同就是我作为代理商与您签的合同
2021-03-11 20:09:46

意思就是说,今天颁布一个条例说是从2019年1月1日生效!是同理!
2019-06-20 11:2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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