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廖君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律师从业资格,税务师,中级经济师

2024-07-14 21:28

您好,是的,是这么计算的,我们有软件产品还有一般货物,要分开核算清楚哦

一地金 追问

2024-07-14 21:30

不是汇总核算?我们上月这样操作,税局让些情况说明,说没有进行分摊

廖君老师 解答

2024-07-14 21:31

您好,税务局让我们说明取得的进项税软件销售没有关系

一地金 追问

2024-07-14 21:38

对啊,我们是自行研发的,根本就没有抵扣,分别核算的,说要喊我们补税,进行分摊

廖君老师 解答

2024-07-14 21:42

您好,税务局也是让我们写说明,他们认为我们研发会有买材料,这个就需要分摊,我们把公司的实际情况写明就可以了

一地金 追问

2024-07-14 22:10

如果自行研发的这个软件使用权,当时有材料嵌入在这个软件里,材料购进时又进行了进项抵扣,那软件这部分嵌入材料就不能享受即征即退?

廖君老师 解答

2024-07-15 05:37

您 好,能即征即退,那我们就不是13-100*3%了,因为13不是这个软件要交的税,还有抵扣呢

一地金 追问

2024-07-15 07:06

老师你回答这句,没有理解到呢?

廖君老师 解答

2024-07-15 07:08

您 好,好的,有材料嵌入在这个软件,这个材料是不是有进项税,就抵掉了一些,实际这个软件的税金不是13,而是13-材料进项税

一地金 追问

2024-07-15 07:11

那意思是,这个嵌入软件如果有材料进项抵扣了,那即征即退就要进行材料的分摊,要把抵扣了的材料剔除?

廖君老师 解答

2024-07-15 07:11

您 好,是的,是这么理解的

一地金 追问

2024-07-15 08:38

没怎么明白。。

廖君老师 解答

2024-07-15 08:43

您好,软件有用到材料,有抵扣,不会交13的增值税

一地金 追问

2024-07-15 08:56

销售软件使用权就是13%的销项税。

廖君老师 解答

2024-07-15 09:01

您好,知道,这是销项税,不是实际缴的税金

一地金 追问

2024-07-15 09:02

软件有用到材料,有抵扣,不会交13的增值税,老师这句没理解到?

廖君老师 解答

2024-07-15 09:25

您好,我们如果只有这一个业务,实缴的税是不是100-进项,我们能退的税

100-进项-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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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对的,就是这样退税的这个金额
2024-07-15 16:32:56
本月即征即退的税额计算不准确。 根据相关政策,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方法为:即征即退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13%。 在你提供的例子中,销售软件产品使用权的销项税额是13%,销售额不含税是100,销项税是13,且该软件是公司自行研发的(只有人工成本,无进项税额)。那么软件产品的应纳税额就是13(销项税额)-0(可抵扣进项税额)=13。 即征即退税额=13 - 100×3% = 10。 而销售商品部分,其销项税额为130,取得的进项发票税额是60,这部分正常纳税,与软件产品的即征即退计算无关。
2024-07-15 09:21:43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首先计算软件产品的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 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 = 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13% = 100×13% = 13(元) 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 = 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 - 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 = 13 - 0 = 13(元) 然后计算即征即退税额: 即征即退税额 = 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 - 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 = 13 - 100×3% = 10(元)
2024-07-15 16:09:37
普通发票不可以抵扣,~~~~~~~
2015-11-29 17:52:17
你好,没有进项哪里来的库存卖出呢?
2019-08-21 11:2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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