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24-07-29 09:58

这个就不是本年的成本的金额

SMY 追问

2024-07-29 11:24

知道了,老师,再问下:应交税费的期末余额和年初余额有什么关联吗?

朴老师 解答

2024-07-29 11:32

今年的期末是明年的期初

SMY 追问

2024-07-29 11:34

那当年的期末和当年的期初有什么关联吗

朴老师 解答

2024-07-29 11:36

同学你好
期初加上发生额才是期末

SMY 追问

2024-07-29 11:47

发生额是指当年累计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吗?当年缴纳的增值税是不是就是当年累计未交增值税的借方?

朴老师 解答

2024-07-29 11:49

对的
是未交增值税借方

SMY 追问

2024-07-29 15:55

老师,我23年资产负债表 应交税费年初余额717356.97  期末余额-1385990.76    未交增值税明细账23.12月末借方余额86167.03   审计时事务所把1271897.19元转入了其他流动资产  请问朴老师这些数据有什么勾稽关系吗

朴老师 解答

2024-07-29 16:04

这些数据之间存在一定的勾稽关系。


应交税费是企业按照税法规定应缴纳的各种税费,资产负债表上应交税费的年初余额和期末余额反映了企业在特定时间点的税费负债情况。


未交增值税明细账的借方余额表示企业多交的增值税或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


在审计时,事务所将1,271,897.19元转入其他流动资产,可能是因为这笔金额符合其他流动资产的定义和列报要求。


根据相关会计规定,“应交税费”科目下的某些明细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应根据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例如,“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等明细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如有证据表明其未来获得退还、抵扣或抵顶的时间距离资产负债表日将在一年或者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以孰长为准)以上的,则应列报为“其他非流动资产”;否则,应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具体到你的情况,年初应交税费余额为717,356.97元,期末余额为-1,385,990.76元,这意味着期末存在较大的借方余额(即多交或待抵扣的税费)。而未交增值税明细账12月末借方余额为86,167.03元,那么转入其他流动资产的1,271,897.19元可能是“应交税费”科目下其他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这些余额可能是待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等。这样的处理是为了更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资产状况,表明企业有权利在未来获得这些税费的退还、抵扣或抵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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