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宋生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24-08-23 14:12

你好!这个一般亏损的,税务局才会允许。否则不会让0元的

武月红 追问

2024-08-23 14:14

亏的 但是同样是这家公司的个人股东,不是0,有转让收入

宋生老师 解答

2024-08-23 14:16

你好,是这样子的,是看所有的权益的一般不低于所有者权益对应的金额转让就可以。

武月红 追问

2024-08-23 14:26

净资产是负的,还是亏的,但是个人也不让0转,所以写了一个几百元转让,现在还在股东是公司的,转给另一个公司股东,现在就想做0元转让

宋生老师 解答

2024-08-23 14:26

你好!这是你们那边管理员的个人要求了。正常是没问题的

你这个情况,只能看管理员是不是同意了

武月红 追问

2024-08-23 14:30

税管员是吗 那这个还 要去问一下税管员吗

宋生老师 解答

2024-08-23 14:31

你好!是的。个人不让0转,是谁说的。谁让你让几百才过的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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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这个一般亏损的,税务局才会允许。否则不会让0元的
2024-08-23 14:12:43
你好1;  以你们外账的数据来 计算转让的; 看 外账数据   
2023-02-20 14:08:08
那你这边如果说是零元转让的话,你是借长期股权投资贷营业外收入。哎,如果说你是给了钱,就是借长期股权投资贷银行存款20万。
2022-04-29 11:58:43
如果按原出资平价转让的话,没有形成转让利得,是不用缴纳个税的。
2018-10-09 11:03:5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核定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然人转让所投资企业股权(份)(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取得所得,按照公平交易价格计算并确定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采用本公告列举的方法核定。  二、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判定方法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正当理由的,可视为计税依据明显偏低:  1.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  2.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  3.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价格的;  4.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价格的;  5.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条第一项所称正当理由,是指以下情形:  1.所投资企业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亏损;  2.因国家政策调整的原因而低价转让股权;  3.将股权转让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4.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合理情形。  三、对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可采取以下核定方法:  (一)参照每股净资产或纳税人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对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房屋、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合计占资产总额比例达50%以上的企业,净资产额须经中介机构评估核实。  (二)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价格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三)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价格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四)纳税人对主管税务机关采取的上述核定方法有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据,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属实后,可采取其他合理的核定方法。  四、纳税人再次转让所受让的股权的,股权转让的成本为前次转让的交易价格及买方负担的相关税费。  各级税务机关应切实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动态税源管理,通过建立电子台账,跟踪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和税费情况,保证股权交易链条中各环节转让收入和成本的真实性。  五、本公告所称股权转让不包括上市公司股份转让。  
2017-05-25 03:5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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