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 我个人有个体户,然后在别的单位任职申报 问
您好,你在其他单位申报个税的时候扣除了5000,在个体户计算个税的时候就不能再减去了 答
老师,请问收到稳岗返还的费用怎么做 问
你好,借银行存款贷营业外收入 答
分公司非独立核算,可以使用总公司的账户支付分公 问
你好, 分公司非独立核算,可以使用总公司的账户支付分公司费用。 答
老师,游戏公司的授权费和服务器费怎么做账务处理 问
那个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是你们收入直接相关的 答
老师,小规模季度开了45万发票,普票30万是免税的吧, 问
你好,你的问题是什么呢? 答
老师,拾得遗失物属于善意取得吗
答: 拾得遗失物不属于善意取得
“遗失物品的权利人有权向受让人主张取回不用支付对价”与“拾得遗失物属于原始取得”,这两个矛盾不
答: 你好同学,不矛盾的,遗失物品的权利人才是物品主人,即使受让人是善意的,权利人也没有义务支付对价。受让人可以找卖他的人索要价款或者赔偿。简单粗暴点说,如果法律规定遗失物品的权利人有权向受让人主张取回自己物品需要支付对价,那就会给不良用心的人增加机会,所以遗失物品的权利人有权向受让人主张取回不用支付对价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拾得遗失物属于非意思表示行为,也属于法律行为!为什么《经济法基础应试指南》说非意思表示行为不属于法律行为?到底什么是对什么是错????
答: 同学你好 得遗失物为事实行为,拾得人有无行为能力在所不问。 遗失物只能是物,而不能是某种权利。 遗失物指非基于遗失人的意志而暂时丧失占有的物,遗失物只能是动产,遗失物的拾得属于事实行为,不以拾得人有行为能力为必要。 遗失物只能是动产,不动产不存在遗失的问题。 遗失物也不是无主财产,只不过是所有人丧失了对于物的占有,不为任何人占有的物。 至于所有人丧失对于物的占有的情况,则有种种不同。
格瑞特 追问
2024-08-26 08:53
宋生老师 解答
2024-08-26 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