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刘艳红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24-08-31 20:31

以下是具体比较: 
 
是否转移占有 
抵押:抵押财产不移转占有,设立抵押后,抵押物仍由债务人或第三人(抵押人)占有。 
质押:质押则要求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动产或权利凭证移交债权人占有。 
标的物类型 
抵押:可用作抵押的标的物通常包括不动产和部分特殊动产,如建筑物、土地使用权、交通运输工具等。 
质押:质押的标的物主要包括动产和各种可转让的权利,如汇票、股票、专利权等。 
设立条件 
抵押:需要登记才能生效,其效力以登记公示为准。 
质押:只需质权人占有相应的动产或权利即可,某些权利质押还需依法办理质押登记。 
担保实现方式 
抵押:主要通过向法院申请拍卖来实现。 
质押:质权人可直接变卖质押物,或者直接行使出质的权利。 
风险责任承担 
抵押:抵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的风险由抵押人承担。 
质押:质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的风险由质权人承担。 
优先受偿权 
抵押:抵押权人拥有优先受偿权,但需要通过协商或法院判决处置抵押物。 
质押:质权人在债务到期未还时可以直接处置质押物,不需要协商或法院判决。 
留置效力 
抵押:只有单纯的担保效力。 
质押:质权人既支配质物又能体现留置效力。 
适用范围 
抵押:适用于大额担保需求,如房产、土地使用权等。 
质押:适用于相对小额且易于移动和保管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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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问题
  • 消费税是在生产,加工,进品环节收的税目,如果外加工

    这种说法是对的。 外加工对方代收代缴消费税。 收回后直接卖且不高于收回价,无需再缴纳消费税。 加工成非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计入成本,不用再处理消费税。 加工成应税消费品,按领用数量抵扣委托加工代收的消费税

  • 老师,请问一般纳税人建筑劳务公司,有一般计税项目

    你好,分不出来的这些费用需要计算抵扣 不能全部抵扣

  • 老师,你好!请问一下,附加税的征收有没有相关依据呢?

    一、增值税的三个附加税是什么? 增值税的三个附加税是指城市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费三种。 1.城市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2.教育附加费 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除按照《国务院关于筹措农村学校办学经费的通知》(国发〔1984〕174号文)的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都应当依照本规定缴纳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3%,分别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同时缴纳。除国务院另有规定者外,任何地区、部门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教育费附加率。 3.地方教育费 税务机关依法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主要用于实施义务教育。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可以决定开征用于教育的地方附加费,专款专用。 增值税的三个附加税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 公司车辆过户给个人 例如:评估报告22万 实际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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