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17年9月开始做账,缴纳企业所得税49095.52元,10-12月应交纳企业所得税6929.69元,但6929.69元没交,因为上季度多缴税款,2017年应退税款42165.83元,要不要做分录?2018年做2017年汇算清缴调增8174.9元,2018年5月税局退税税款直接打到基本户,税款为40920.62,请问怎么做分录?求解。
海英
于2018-05-15 18:15 发布 698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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