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田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18-05-17 17:23

这个要看你实际是什么就是什么,在税局应该有备案

刘燕芳Dyan 追问

2018-05-17 17:27

老师,是新成立的分公司,没有备过案

田老师 解答

2018-05-18 08:35

汇总纳税一般指企业所得税,像其他税种一般就地缴纳。所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文件,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 
第二条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以下简称汇总纳税企业),除另有规定外,其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三条 以总机构名义进行生产经营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无法提供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应在预缴申报期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非法人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的复印件、由总机构出具的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的有效证明和支持有效证明的相关材料(包括总机构拨款证明、总分机构协议或合同、公司章程、管理制度等),证明其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身份。 
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对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进行审核鉴定,对应按本办法规定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二级分支机构,应督促其及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二十四条 以总机构名义进行生产经营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无法提供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也无法提供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相关证据证明其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身份的,应视同独立纳税人计算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不执行本办法的相关规定。 
按上款规定视同独立纳税人的分支机构,其独立纳税人身份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 
第三十二条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没有跨地区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仅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以下称同一地区)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其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参照本办法联合制定。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既跨地区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又在同一地区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其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实行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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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这个要看你实际是什么就是什么,在税局应该有备案
2018-05-17 17:23:10
你好,第一年不需要合并,第二年开始可以申请合并在一块儿申报。
2021-08-16 11:37:31
你好,是的单独申报的不需要汇总的
2019-09-24 19:16:43
你好,你想问的问题具体是?
2019-08-29 10:05:38
你好,同学对的,如果说纳税申报表的话,就是汇算清缴的表格。
2022-06-07 11:4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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