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想补缴3月份的社保,以公司名义缴纳,但公司不承担,全由个人承担费用,社保局要求以公司公账打款,账务处理如何操作?请老师指导,给我详细的会计处理分录,非常感谢!
空心菜
于2018-05-18 10:26 发布 1185次浏览
- 送心意
职称:
2018-05-18 10:51
可以让员工以现金转为公司,然后公司代付这笔社保费,若公司只是代付,而不是计入管理费用的话,可以这样做分录的。借: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 ,缴纳社保费的时候,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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