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24-09-29 10:06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自己开发的商铺转为固定资产自行使用需要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一、房产税
纳税依据: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 10% 至 30% 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
纳税时间:
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
纳税依据:
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纳税时间: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商铺转为固定资产自行使用的当月起,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例如,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在 A 市将一处建筑面积为 1000 平方米的商铺转为固定资产自行使用,该地区规定房产原值减除比例为 20%,房产税税率为 1.2%,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为 10 元。
首先计算房产税,假设该商铺的房产原值为 1000 万元,则应缴纳房产税为:1000×(1 - 20%)×1.2% = 9.6 万元。
城镇土地使用税:如果该商铺占用土地面积为 500 平方米,则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为:500×10 = 5000 元

天道酬勤 追问

2024-09-29 10:10

我有个疑惑,房地产开发企业前期在取得土地后针对该土地已经缴纳过城镇土地使用税了,后期将该土地开发完后将商品房转成固定资产为什么还要缴纳土地使用税

朴老师 解答

2024-09-29 10:16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将商品房转成固定资产后仍需缴纳土地使用税,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纳税主体与用途变化
纳税主体持续:在取得土地阶段,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土地的使用者,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当商品房建成后转成固定资产,如果该固定资产仍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例如转为自用的房产、出租的房产等),企业依然是土地的实际使用人,纳税主体并未发生变化,所以仍负有缴纳土地使用税的义务。
2.. 用途变化不影响纳税义务:即使土地上的建筑物从待开发状态变为固定资产,土地本身的使用状态并未改变。土地依然在企业的实际控制和使用下,无论是用于经营(如出租)还是自用,都需要为土地的使用缴纳相应税款。
二、税收政策规定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使用城镇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只要土地在使用中,就应依法缴纳土地使用税,除非出现法定的免税情形。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商品房转成固定资产后,一般情况下不属于免税范围,所以需要继续缴纳土地使用税。
例如,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一块土地用于开发商品房项目,在开发过程中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项目完成后,部分商品房转为企业的固定资产用于办公或出租。此时,企业仍需按照土地面积和当地规定的税额标准继续缴纳土地使用税

上传图片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