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租赁交易产生的租赁负债税法上不认嘛,然后就有税会差异,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时候,按照递延所得税资产=租赁负债*所得税税率,现在审计重分类了一部分租赁负债到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那么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时候要不要把这部分重分类的也计入递延所得税资产?
Joy
于2024-10-09 16:32 发布 539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4-10-09 16:33
在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时,需要考虑重分类到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的那部分租赁负债。
如果这部分重分类的租赁负债仍然存在税会差异,且符合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条件,那么应该将其计入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算中。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条件主要包括: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预计未来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且重分类后的租赁负债产生的税会差异在未来期间能够转回,那么就应将其纳入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算范围。
但是,如果不能确定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或者重分类后的租赁负债在税法上的处理发生了变化,不再存在税会差异,那么就不应将其计入递延所得税资产。
总之,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断重分类后的租赁负债是否应计入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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