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耿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8-05-21 15:42
按照税收学原理,流转税是由购买方承担的,因此购买方支付的金额中包括两部分,一为归销货方的货款,二为归国家的税款。
在许多西方国家中,购买方在购物时需要同时支付税款,即是这一原理的实际应用。这里的税款即为价外税。这种情况下,如某物品标价100元,该货物税率25%,这样,购买方需要支付100+100*25%=125元的款项,才能取得该物品。
在我国,由于历史的原因,所谓的货款中包括了税款在内,购买方无需另外支付税款。这里的税款即为价内税。这种情况下,如果物品的标价为125元,货物税率为20%的话,购买方只需支付125元的款项,而销货方需要扣除125*20%=25元的税款后,即125-25=100元才是归其所有的真正货款。
从上述例子中可以发现,两种计税模式下的销货方货款与国家税款是一样的,分别为100元和25元,购买方支付的全部款项都为125元,而区别仅在于税率的不同,一个为25%,一个为20%。这就是说,两种计税模式只是两种不同的表现形式而已,对国民收入的分配(税金)没有实质性的区别。
我国目前流转税中,增值税采用价外税模式,消费税与营业税采用价内税模式。增值税基本税率为17%,折合价内税模式下的税率约为14.53%(如果有兴趣,可自行换算)。在1993年全面实行价外税模式的增值税以前,国家在部分地区部分行业试行了价内税模式的增值税试点,当时的税率就是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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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1 16:58
耿老师 解答
2018-05-21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