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和银行转让一个资产包,就是和银行签订一份协议,还有一份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合同上面写着款项必须由我公司一次性付清;但是又有一份与银行的长期贷款合同,这份合同最后约定其中有一句为:乙方以某某公司债权应收款项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相关的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并在人行登记系统办理质押登记。麻烦解释下这其中的勾稽关系,谢谢
优郦
于2018-05-21 16:24 发布 1230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18-05-22 14:33
你是哪里不明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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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哪里不明白呢?
2018-05-22 14:33:41

销售的这个时间可以具体下么,是签订合同的日期就生效还是??
2016-11-02 11:34:35

合同资产,是指企业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
2022-01-30 09:39:25

你好 1. 可以的。 你们之间有协议的话注明 怎么来支付或者 补助部分怎么支付 就可以的 分别给你打款的 2. 你们先与B签订合同 约定 销售金额 ;同时合同注明是政府补助部分 给公司。 剩下的款B支付就行了。 这样就可以 处理应收账款了
2021-07-02 10:42:26

您好,确认收入与是否开票无关
2022-11-23 20:3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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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郦 追问
2018-05-22 20:16
朴老师 解答
2018-05-23 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