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4-10-19 04:20
农产品进项税额转出扣除率是 9% 而不是 10%,主要有以下原因:
政策调整变化:
在 2019 年 4 月 1 日之前,农产品原适用的扣除率是 10%(部分情况下是 11% 等)。但为了进一步深化增值税改革,推进增值税实质性减税,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起,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 10% 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 9%。这是国家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和税收政策优化的需要进行的统一调整,以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
与销售环节税负相匹配: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环节具有特殊性。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是免征增值税的,而下游企业购进农产品后进行加工销售需要缴纳增值税。将农产品进项税额扣除率定为 9%,是综合考虑了农产品在整个产业链中的税负平衡。如果扣除率过高,可能会导致农产品加工销售环节的税负过低,不利于税收的公平性;如果扣除率过低,则会增加企业的成本,影响农产品加工行业的发展。
鼓励农产品加工和流通:9% 的扣除率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减轻农产品加工企业和流通企业的税收负担,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从而鼓励更多的企业参与到农产品的加工和流通环节,促进农业产业的发展,保障农产品的有效供应。
加计扣除政策的补充:虽然一般情况下农产品进项税额扣除率为 9%,但对于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 13% 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 10% 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这里的 10% 实际上是 9% 的基础上再加计 1% 扣除,这是为了进一步支持农产品深加工企业的发展,鼓励企业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如果没有这一加计扣除政策,企业在生产 13% 税率货物时,进项税额扣除率与销项税率之间的差距可能会较大,增加企业的税收成本。
综上所述,农产品进项税额转出扣除率为 9% 是综合考虑了税收政策的调整、税负平衡、产业发展等多方面因素的结果,并且通过加计扣除政策对特定情况进行了补充,以更好地适应农产品行业的发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