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是从事农产品收购初加工那么我们公司就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63号第27条第一项企业所得税减免征收,老师这个是全部减免吗?我对这个政策不太理解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主要是收购牛,然后初加工又卖出去。老师需要我提前去税务局备案吗如果备案需要做哪些呢
只若初见
于2018-05-22 16:19 发布 1731次浏览
- 送心意
崔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2018-05-22 16:32
1.你公司主要是收购牛,然后初加工(屠宰?)又卖出去。根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2008年版)》⒈肉类初加工。通过对畜禽类动物(包括各类牲畜、家禽和人工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以及其他经济动物)宰杀、去头、去蹄、去皮、去内脏、分割、切块或切片、冷藏或冷冻、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分割肉、保鲜肉、冷藏肉、冷冻肉、绞肉、肉块、肉片、肉丁。 可享受免税。是全部减免。
2.享受减免税优惠需要到税务机关备案。需要填报《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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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若初见 追问
2018-05-22 1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