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广告公司,小规模,今年2月份收到了一个发票10万的,对方开得是广告费,钱还没给对方,当时我们前财务记账的时候,借方记成了成本,而且贷方记成了现金,实际我们还没给钱呢,现在对方他们要作废这张发票,因为没收到钱,这个怎么办啊,都已经入了成本了
神奇小飞侠
于2018-05-24 11:14 发布 1048次浏览
- 送心意
耿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8-05-24 11:15
你好!按规定红字原分录冲红,如果跨年度损益类科目用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代替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按规定红字原分录冲红,如果跨年度损益类科目用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代替
2018-05-24 11:15:32
可以的,去工商局变更经营范围吧
2017-07-12 08:05:58
成本费8万 工资房租办公用品等等这些成本费用是8万
2018-09-10 11:58:49
你好,不可以。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计税依据是广告收入。
2019-01-13 00:25:50
应当是
广告服务*广告费
2018-04-16 11: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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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奇小飞侠 追问
2018-05-24 11:21
耿老师 解答
2018-05-24 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