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一间420平方米的旧门面房,原值是100万元,因拆迁,开发商竣工后在原地址给回我们420平方米的门面房,开发商给我公司办理的房产证上注明是置换所得,开发商没有发票给我们,也不用我公司付任何款,现在经评估公司评估市场价为400万元,我的问题是: 1、如何入账? 2、需要缴纳什么税费? 3、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吗? 4、如果转卖门面房需要缴什么税?
动人的树叶
于2024-11-23 20:57 发布 22640次浏览
- 送心意
暖暖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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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3 21:22:09
您具体想了解什么问题?
2018-07-27 16:32:28
(1)选项A:国家机关转让自用房产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2)选项B: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者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3)选项C: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不免征土地增值税;(4)选项D: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2020-08-29 23:46:30
承租方不涉及房产税、土地增值税。
2019-04-10 11:37:09
你好,按照交易价格缴纳增值税
2019-06-05 08:2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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