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当时注册验资的时候,找的一个中间机构相当于借对方的这笔钱过一下账,开始时他们把注册资金的金额,转给了我单位股东个人卡,注册验资完成后,要求我们用基本户转给对方个人卡。这个我们收到实收资本时,计入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A股东 还给对方时,计入 借:其他应收款--A股东 贷:银行存款 这样把还给对方个人卡钱的业务入账的话,怎么样才能体现股东和对方个人的关系?
归零
于2018-05-28 10:22 发布 1037次浏览
- 送心意
徐阿富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8-05-28 10:34
这种换给对方个人钱的业务,能这样直接以股东借款的形式计入其他应收款吗?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你从账户上直接打给对方个人卡是体现不了股东和对方的关系的,除非你先把款打给股东,然后由股东打给对方,这样可以体现个人之间的关系,但是前提是这笔款,当时不是以公司名义向对方借的才可以这样操作。
2018-05-28 10:32:40
你好,借;银行存款,贷;实收资本,是这样做分录
2019-04-29 17:38:37
你好,不对,10元做借款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2019-10-15 16:40:52
你好,注册资本不做账,实际收到的计入实收资本
2019-06-04 11:40:39
你好,陆续投入是通过银行存款,实收资本核算,不需要通过其他应收款核算啊
2019-06-04 11:36:27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徐阿富老师 解答
2018-05-28 10:32
归零 追问
2018-05-28 10:35
徐阿富老师 解答
2018-05-28 10:38
归零 追问
2018-05-28 13:41
徐阿富老师 解答
2018-05-28 13:46
归零 追问
2018-05-28 14:06
徐阿富老师 解答
2018-05-28 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