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目前工作的企业是一家由A公司与B公司两位老板合资开办的C企业,2018年1月19日注册,主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有色金属、塑料制品、家用电器及配件。A公司正在准备上市,B公司是一家一般税纳人企业,C公司目前还未正式投产,C公司想建一套账,但有些问题存在,我不知道这样可不可以。1、A公司与B公司都用一批设备作为投资(旧设备),而且双方的设备都不通过第三方进行评估价值,就双方估算一个价值签订协议,然后付款开票。这样操作对于我作账有影响吗??
朴老师
于2018-05-29 11:45 发布 659次浏览
- 送心意
宋生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可以的。但是不要跟市场价差太远了。
2018-05-29 11:55:07
你好!介个公允可以,不公允有风险
2018-05-29 11:04:25
现在的账务就是分别做收入,以及成本! 前面代收代付的没办法做进去!
2019-12-19 15:43:05
你好 ,写一个委托证明就可以
2020-05-07 10:26:15
你好,返的费用计入销售费用
2016-07-01 09: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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