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确认建造合同收入有三种方法:完成合同法、完工百分比法、成本补偿法请问这三种方法有什么区别?每一种方法适合什么样经营方式的企业?或者说,什么情况下适合对应的确认方法
亮
于2018-05-30 20:15 发布 14163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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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2018-05-30 20:40
1.完工百分比法。主要是根据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和成本。适用情况: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2.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确定;3.相关的经济利益很有可能流入企业;4.交易中已经发生和将要发生的成本可以可靠的计量。
2.完成合同法。是指只有完成或基本完成合同规定的商品销售或劳务供应,才在收益表内确认收入的一种会计处理方法。 适应情况:在有些情况下,由于工程变动,使可收回的成本和收益需要进一步协商或者由于估计中内在的问题,以致不确定性十分明显时,施工单位就可能决定采用完成合同法。
3.成本补偿法:是指建造合同结果不能可靠估计,以能否获得相应的成本补偿作为会计确认的具体标准。适用情况:企业(不严谨的说就是干了活不确定能不能挣到钱)收入不能可靠估计,不能采用完工百分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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