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流量表的勾稽关系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加上'收到的租金'、'收到的增值税销项税和退回的增值税'、'收到的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返还'和'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等项目,其数额等于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金额。
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加上'经营租赁所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增值税款'、'支付的所得税款'、'支付的除增值税、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税费'和'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等项目,其数额等于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金额。
3、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金额减去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金额,等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项目加上'分得股利或利润所收到的现金'、'取得债券利息收入所收到的现金'、'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收到的现金净额'和'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等项目,其数额等于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金额。
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加上'权益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债权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和'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等项目,其数额等于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金额。
6、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金额,减去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金额,等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吸收权益性投资所收到的现金'项目,加上'发行债券所收到的现金'、'借款所收到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等项目,其数额等于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金额。
8、'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加上'发生筹资费用所支付的现金'、'分配股利或利润所支付的现金'、'偿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融资租赁所支付的现金'、'减少注册资本所支付的现金'和'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等项目,其数额等于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金额。
9、“筹资活动'现金流人小计'金额,减去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金额,等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加上'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其数额等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