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提示】此类知识点可在《考点汇编-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进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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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圆:每天努力一点点
2024-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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