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非债权人承受注销、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
1、凡按照《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妥善安置原企业全部职工,其中与原企业30%以上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的劳动用合同的,对其承受所购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减半征收契税;
2、与原企业全部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的劳动用合同的:免征契税
二、债权人承受….、一律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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