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且进口货物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关税、企业所得税不是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所以该企业2023年10月应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50+15)×(7%+3%)=6.5(万元)。
1
首赞
(0/1000)
评论
小白:只管境内(增值税+消费税)
2小时前
评论
首赞
推荐帖子
没有违背
约当产量一次/多次
考虑税
C借应收股利,贷投资收益
初级考试交流圈
初级考试交流圈,一起携手努力通关呀!
写作业
(0/1000)
发布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