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项A,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权属,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决定免征或者减征契税;选项B,国家机关承受房屋权属用于办公的,才可以免税;选项C,纳税人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生产的,免征契税,修建工厂不免征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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