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上的税收公平不具备强制约束力,仅作为制定税法的参考;税收合作信赖主义原则不包括征纳双方对有争议的涉税行为可共同协商缴税的内容,对于有争议的涉税行为,纳税人必须根据税务机关的规定作出纳税行为,否则不能引用税收合作信赖主义;实质课税原则的意义在于防止纳税人的偷税和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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