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的税率开错了怎么办
作废发票,重新开具。
1、当月发现开错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收回全部联次后作废重开;隔月发现普通发票开错,开红字发票冲销原发票后重开,不用到税局打申请报告;
2、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升级后如果开具发票信息在发票保存后已经上传的,则只能开红字不能直接作废。
目前国税局要求发票开具是,要求根据税务局提供的发票项目分类明细,如果没有明细可以根据相应的类别自己添加明细,这时候必须选择正确的税率,因为税务局的服务器可以判断税率选择是否正确,如果不正确选择,结果很清楚了。
增值税发票丢失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是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经营过程中经常发生的.在丢失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首先应分清丢失发票的责任,如是销售方的责任,应接受税务机关作出的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的处罚;而如是购买方的责任,需要求对方出具丢失发票的说明或主管税务机关对其未按规定保管发票行为的处罚证明,然后分下列情况处理:
1、销售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
(1)丢失空白未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首先按规定程序向销售方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公安机关报失,接受税务机关处罚;其次,由主管税务机关代收取"挂失登报费",并将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名称、发票份数、字轨号码、盖章与否等情况,统一传(寄)中国税务报社等税务报刊杂志上刊登"遗失声明".
(2)销售方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待申报、报税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出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并把该证明和丢失发票的记账联复印件交购买方抵扣.
(3)销售方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发票联其中一联(两联没有全部丢失)的:可让购买方使用未丢的联次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记账,复印件留存备查.
2、购货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
(1)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增值税发票的税率开错了怎么办?增值税发票的税率开错了需要作废重新开具新发票,当月作废票重开发票时,在开票金额不变情况下,可不重新缴纳税款,在开票金额变更情况下,不能只作废该发票和将之前税票附于新开发票后作缴税凭证,应重新缴纳税款.之前的入库的税款在下月申报纳税后仍产生多缴的办理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