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票单位不能开批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二条规定:"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附件2),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请根据文件规定执行.
增值税普通发票计量单位能开批吗,开票系统里可以不附明细吗?
增值税普通发票计量单位不能开批,开票系统里可以不附明细,但严格来讲必须附清单.
"销货清单"商品销售额和税额合计数、填开日期和内容及税率必须分别与汇总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对应项目一致,购货方取得汇总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同时要取得两份"销货清单"并加盖销售方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方为有效.
汇总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货品名称"栏内注明"详见销货清单",票面中只显示销售金额和税额,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开具汇总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系统可自动使用内嵌的规范版式的使用空白纸张进行一式四联的"销货清单"打印.
第一联:销货方留存备查;第二联:购货方作购进发票记账附件;第三联:购货方作进项抵扣税附件;第四联:销货方销售记帐附件,不能单独装订.
纳税人销售的货物适用税率不一致,应按不同适用税率的货物分别进行汇总开具专用发票及"销货清单".
不得开具的情形
1.不得向其他个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其他个人不得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特别说明:其他个人出租或者销售不动产且承租方购买方或不属于其他个人的除外.
3.适用免征增值税项目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特别说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免税农产品除外).
4.实行增值税退(免)税办法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
5.不征收增值税项目不得开具增值税发票.
6.用于出口项目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特别说明:出口货物劳务除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外,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差额纳税的部分项目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特别说明:1.经纪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3.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根据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在合同到期前提供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选择继续按照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的,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可以选择以向承租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承租方收取的价款本金,以及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4.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5.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6.提供安全保护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比照劳务派遣服务政策执行,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7.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开发票单位不能开批吗?会计学堂小编在上文已经明确说明,增值税普通发票计量单位不能开批,开票系统里可以不附明细,但严格来讲必须附清单.大家关于开发票还有其他不明白的地方都可以第一时间联系我们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