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票显示该笔申报已开票不能作废怎么办
发票若为当月开具,则可作废,若跨月则不能作废.根据《增值税发票使用管理规定》第十三条: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作废发票必须是当月的发票,如果跨月的发票,是不可能作废的(金税系统里是不认可的),只能采取开红字的方式冲掉该发票(开红冲发票有专门的手续,你应该知道).
第二十条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常见的发票作废情况主要有以下三种:
1、用票单位和个人开发票后,如果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者取得对方的有效凭证.
2、开具发票时发生错误、误填等情况需要重开发票的,可以在原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同时,如果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该按填写有误办理.
3、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需要注意的是,开具专用发票填写有误的,应当另行开具,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个字.
税票显示该笔申报已开票不能作废怎么办.税务局对发票管理越来越严,具体内容比较多,大家不要记错了,要注意的是你实务中有任何问题都可以咨询会计学堂的会计老师,千万不要因为不了解正确处理方法而做出错误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