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一次性赔偿员工工伤款怎么做账

2020-10-30 08:30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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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伤用人单位或者社保会给予伤残补助.对于企业一次性赔偿员工工伤款怎么做账?个人所得税如何处理?对于这些问题在实务中需要谨慎对待.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知识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企业一次性赔偿员工工伤款怎么做账

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伤残就业补助金额.

企业一次性赔偿员工工伤款怎么做账?首先要区别补助来源,一般来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社保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单位出.根据需计提人员的工作性质和来源作如下分录:

(一)由社保出

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或应付职工薪酬)

支付时:

借:其他应付款(或应付职工薪酬)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二)由企业出

计提时:

借:生产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入职工对应的相关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支付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企业一次性赔偿员工工伤款怎么做账

疫情期间认定为工伤的个税处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1号),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不是从事新冠肺炎预防和相关工作人员,感染新冠肺炎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

同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0号)的规定,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用、工伤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生活护理费等,以及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企业一次性赔偿员工工伤款怎么做账?个人所得税如何处理?看了上文对工伤补助相关政策的解读,大家对工伤补助以及个税处理的理解是不是又加深了呢?工伤补助事项对于财务人员来说可能比较陌生,如果各位小伙伴有不清楚的地方,欢迎向我们的在线答疑老师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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