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样品账务怎么处理
收到赠送样品做账:
会计分录
借:营业费用
贷:库存商品(或产成品)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额)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的行为,视同销售货物.所以,单位将自己生产的产品作为样品送给客户,也是税法上规定的无偿赠送行为,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确定样品的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赠送给客户的样品怎么进行账务处理?
方案一:与开具销售发票正常销售的产品一同确认销售收入,确认销项税,正常结转成本,只是在单价上有所体现,单价会低于其他客户;
方案二:不开具销售发票确认为样品费,按销售单价确认销项税;会计处理:借: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方案三:不开具销售发票确认为营业外支出,按销售单价确认销项税;会计处理:借:营业外支出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收到样品账务怎么处理?综合以上内容所述,相信你们看完上文全部资料后都知道公司在收到样品的账务分录处理,其实在账务分录上应该就是通过营业费用类的科目进行处理的.如果是没有其他的费用之处,可以通过库存商品的科目进行处理的.更多相关的介绍资料欢迎你们来这里进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