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拆迁业务的账务处理
账务处理如下:
1、支付拆迁补偿款:
借:开发成本--土地征用费及拆迁补偿费71304
贷:银行存款71304
2、销售房屋给拆迁户:
借:银行存款191292
贷:主营业务收入191292
3、计提税金及附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城市住宅小区建设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5]549号)规定,对偿还面积与拆迁建筑面积相等的部分,由当地税务机关按同类住宅房屋的成本价核定计征营业税,对最终转让时未作价结算的住宅区配套公共设施(如居委会用房、车棚、托儿所等),凡转让收入已包含在住宅房屋转让价格中并已征收营业税的,不再征收营业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9564.60
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依企业适用城建税税率确定)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286.94
营业税计税营业额为191292元(59.42×1395+33.14×3271),应缴纳营业税9564.60元.
4、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177807.76(1921×92.56)
贷:开发成品177807.76
房地产开发企业业务特点是什么?
一、要掌握开发成本核算的项目.开发成本的核算项目有:
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指因开发房地产而征用土地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征地费、安置费以及原有建筑物的拆迁补偿费,或采用批租方式取得土地的批租地价.
2、前期工程费:指土地、房屋开发前发生的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以及水文地质勘察、测绘、场地平整等费用.
3、基础设施费指:土地、房屋开发过程中发生的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绿化、环卫设施以及道路等基础设施费用.
4、建筑安装工程费:指土地房屋开发项目在开发过程中按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图施工所发生的各项建筑安装工程费和设备费.
5、配套设施费:指在开发小区内发生,可计入土地、房屋开发成本的不能有偿转让的公共配套设施费用,如钢炉房、水塔、居委会、派出所、幼托、消防、自行车棚、公厕等设施支出.
6、开发间接费: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内部独立核算单位及开发现场为开发房地产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现场管理机构人员工资、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
房地产开发企业拆迁业务的账务处理怎么做?整体上来说,这个问题对于很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会计人员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拆迁款在很多房地产中都有涉及的,相关的账务处理分录在上文中都已经全部说完了,如给你们觉得小编老师说的有问题,那么就来本网站上找老师进行咨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