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一次性补偿可否税前列支
公司一次性支付辞职员工的补偿金可以在税前扣除,如果数额不大,可以直接在当年扣除.
你公司一次性支付辞职员工的补偿金如果没有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则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如果超过了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则要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计算举例详见《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金涉税举例》
相关依据:财税[2001]157号文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税发〔1999〕178号文规定:"一、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税前列支
一、办公费,购置办公用品的发票及审计费、律师费
二 、业务招待费,营业收入总额的0.5%可列支
三 、交通费,购置了汽车的企业,所有路、桥费、油费可列支,其他为收入总额的0.3%
四、差旅费,到外地出差的所有费用
五、广告费,收入总额的8%可列支
六、折旧费,购置2000元以上的物品入固定资产,95%分五年折旧可列支
七、福利费,以实际支付不超工资总额14%可列支
八 、工资,人均工资1600元
九、电话费,在职人员5%每人每月400元,即如10名员工,月可列支电话费为200元
十 、 社保费,单位支付部分可列支
十一、水电费,用单位名义缴纳的水电费
十二 、咨询费,收入总额的5%可列支
十三 、运费,取得运费发票均可列支
十四、租赁费, 取得租赁发票均可列支
十五、保险费,指企业的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
十六 、捐赠,税前利润的3%可列支
上文小编讲述了员工一次性补偿可否税前列支.税前列支就是税前利润中可以抵扣的费用.其中包含的内容比较多,如果数额不大,可以直接在当年扣除.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相关处理,看完上文各位是否也对会计做账有了一些了解呢?如果还对其他的会计知识感兴趣,欢迎前往官网来学习.